購買與退款條款
本條款規範您於本平台(由碩恩法律事務所營運)購買課程之權利義務。完成購買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
一、契約成立與付款
- 您送出訂單並完成付款(線上刷卡/WebATM/LINE Pay/轉帳匯款經本所確認入帳)後,購買契約始為成立。
- 轉帳匯款訂單於本所核對入帳前為「待付款」狀態,尚未完成契約;逾期未付款者,本平台得取消訂單。
- 課程售價、優惠及點數規則以結帳頁顯示為準。
二、課程類型與提供方式
- 線上影音課程(數位內容):付款後於「我的課程」開通觀看,於觀看期限內可反覆觀看。
- 線上直播課程:於排定之場次時間以視訊(Google Meet 等)進行,並提供上課連結。
- 實體課程:於排定之日期、地點現場授課。
三、七日鑑賞期與契約解除(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原則上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惟依下列規定辦理:
- 線上影音課程(數位內容):屬「非以有形媒體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本類課程購買後預設為未開通;您於首次點選「開通觀看」時,須勾選同意「數位內容一經開通即為完成提供,並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5 款放棄七日鑑賞期」。開通後即不適用七日解除權(恕不退款);開通前您仍可隨時申請解除並全額退款。
- 線上直播/實體課程:涉及特定時間、地點提供之服務,退費依下述「四、退費辦法」辦理。
結帳時將請您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就線上影音課程之七日鑑賞期排除,另於「開通觀看」時再次取得您的明示同意並留存紀錄。
四、退費辦法
線上影音課程:於開通觀看前申請者,全額退款;一經開通觀看(已同意放棄鑑賞期),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恕不退款。
線上直播/實體課程(以下比例為本平台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民法所定之合理約定,實際以本所公告及審核為準):
- 購買後七日鑑賞期內且尚未開課:全額退款(依法不扣任何費用)。
- 已逾七日鑑賞期但開課日前申請:退還已繳費用之 90%(得扣除至多一成之必要行政/金流手續費)。
- 開課日當日(含)以後或已參與課程:恕不退還。
- 因本平台因素(課程取消、停辦或無法交付)致無法上課:全額退款,且不扣任何費用。
退費申請方式:請登入後於「我的課程 → 退費申請」提出,或與本所聯繫;轉帳/現場繳費者請提供退款帳戶。退款原則以原付款方式退回(信用卡循原卡退刷、轉帳匯回指定帳戶),退款作業時間依金流機構與發卡行規定辦理。
點數與優惠處理:退款時將一併收回該筆購買所獲得之會員點數,並回復所使用之折價券;如點數已折抵消費而不足收回,本平台得就差額自退款中扣抵。
五、觀看期限、智慧財產權與使用限制
- 線上影音課程之觀看期限依課程頁標示(未標示者為永久觀看,但以本平台持續營運為限)。
- 課程內容(影片、講義、素材)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所或授權人所有,僅供您個人學習使用。
- 不得以任何方式錄製、下載、重製、散布、公開播送、轉售或提供他人使用;違者應負民刑事責任並賠償損害。
六、本平台之權利義務與免責
- 本平台應依約提供課程服務,並維護系統與個人資料之安全。
- 課程內容為法律知識之教學與參考,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亦不成立委任或律師與當事人關係;具體案件請另行諮詢律師。
- 因不可歸責於本平台之事由致服務暫停或延遲,本平台不負賠償責任,但將盡力補救。
- 直播課程如因故取消或改期,本平台將通知並提供改期或退費。
七、消費者保護、申訴與爭議處理
- 您就消費爭議得先向本所提出申訴:碩恩法律事務所 電話 06-2988257(游小姐)。
- 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本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保護官或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或申請調解。
-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合意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未成年人與條款修訂
- 未成年人購買前應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 本條款如有修訂,將於本平台公告,並自公告時生效。